上海市清障拖车辆救援标识的通知

关于统一上海市清障车辆标识的通知

行业各单位:
为加强行业自律,在前期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上海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业开业技术条件(试行)规定和行业相关管理要求,拟统一行业清障车辆标识(详见样张),以树立行业的形象和服务品牌,接受社会的监督,抵制非法营运清障车辆的经营活动。

汽车救援

汽车救援

各单位根据“上海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车辆标识使用规定”对清障车辆标识进行清理和整顿,对不符合行业规定的车辆标识须在2019年9月30前更新完毕,以达到行业清障车辆标识统一管理的要求。原上海市道路清障施救专委会规定的行业清障车辆标识作废。

特此通知

2018年11月9号

上海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协会

来自:http://www.srra.org.cn/uploadfile/2018/1127/20181127113650395.pdf